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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桂綿主任 - 教導處 | 2014-08-18 | 點閱數: 475
全國奉祀開臺聖王鄭成功廟宇聯合會 103 年秋季聯合祭典
民俗文化系列活動-親子燈籠彩繪比賽
一、宗旨:提倡青少年美術教育,發揚大灣國聖宮建築美學,獎勵藝術創作,提升藝術風氣。
二、指導單位:臺南市政府、臺南市政府教育局
三、主辦單位:大灣國聖宮管理委員會
四、協辦單位:臺南市議員陳秋萍、臺南市永康區北灣社區發展協會、臺南市永康區北灣里
    辦公室、永康區公所。
五、承辦單位:臺南市立大灣高中。
六、活動時間:103 年 8 月 30 日(星期六)上午 8:30〜12:00
七、活動地點:大灣國聖宮廣場
八、參加對象:設籍臺南市居民,同時子女必須就讀臺南市國中或國小。共分為國小組、國
    中組兩組(依子女就學階段分組別)。預計參加人數350 人
九、報名地點:大灣國聖宮辦公室(710 臺南市永康區大同街 100 號,聯絡電話 06-2714772 )
十、報名時間:103 年 8 月 12 日至 103 年 8 月 25 日(郵寄以郵戳為憑)
十一、獎勵:各組取
    金牌獎1 名,頒發獎金 3000 元,獎狀乙張
    銀牌獎2 名,各頒發獎金 2000 元,獎狀乙張。
    銅牌獎3 名,各頒發獎金 1200 元,獎狀乙張
    佳作數名,各頒發獎金800 元,獎狀乙張
十二、題材:配合大灣國聖宮民俗文化活動,展現大灣國聖宮宗教建築之美
十三、用具:
    (一)燈籠由國聖宮提供,每人限領取一件。
    (二)畫材不拘,粉蠟筆、水墨、彩色筆、水彩等均可。
十四、評審:比賽之作品由大灣高中聘請美術專家學者組成評審委員會,評審作品。
十五、得獎名單將於103 年 9 月 13 日起公布於大灣國聖宮網站,並以專函通知學校
十六、得獎作品將於103 年 9 月 13 日至 103 年 10 月 5 日公開展出(地點另訂)
十七、附則:

    (一)參賽作品均不退還,得獎作品由大灣國聖宮收藏。
    (二)本活動得獎人為著作人,享有著作人格權及著作財產權,並授權大灣國聖宮使用該
       著作,著作財產權存續期間,有在任何地點、任何時間以任何方式、轉授權他人利用
       該著作之權利,得獎人不得撤銷此項授權,且大灣國聖宮不須因此支付任何費用。
    (三)參加本活動者,視為同意遵循本活動辦法之各項規定。
    (四)本實施辦法如有未盡事宜,得經大灣國聖宮管理委員會決議修改公佈之。

十八、預期效益
(一)                結合在地學校特色,創新營造充滿藝術氣息的文化活動,提升永康地區的人文素養。
(二)                結合傳統祭祀活動與學校藝術課程,營造民俗文化活動特色風格,引領文化活動風潮。
(三)                親子共同創作,增進親子和諧關係,達到親職教育目標。
(四)                營造「開臺聖王鄭成功廟宇聯合會」活動辦理特色,達到教化社會,促成有品家園及提升藝術風氣目標。
(五)                凝聚國聖宮信徒向心力,提升社區發展活力。
十九、經費來源:
(一)            臺南市政府教育局補助經費。
     ()不足部分由大灣國聖宮經費支應。
 
全國奉祀開臺聖王鄭成功廟宇聯合會 103 年秋季聯合祭典
民俗文化系列活動-親子燈籠彩繪報名表

編號
姓名
出生日期
居住地址
連絡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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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親子必須一同報名,實作材料僅發給未成年子女,每人限發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