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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妃華老師 - 教導處 | 2023-10-16 | 點閱數: 184

一.設籍本市之所有新生皆可於本市公告各私立學校入學登記期間至各校辦理登記,學校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學生登記(如:智力測驗、學業成就測驗或生活營等)。超過招生核定名額則辦理公開抽籤。

二.本局將從嚴督導,並指派本市督學至各校督導登記、抽籤作業。若私立學校有不當招生之情事或拒絕新生登記之情形,請家長直接向教育局反映(檢舉專線: 06-3901249),本局將立即派員協助及調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