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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年度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自113年5月1日至5月31日,網路及手機報稅好便利;採直撥退稅,快速、便捷又安全。113年4月1日後,民眾如未主動清除積水容器,導致積水處孳生病媒蚊孑孓,一經查獲,將逕依傳染病防治法開罰3千元到1萬5千元罰鍰,提醒您,家家戶戶落實「巡、倒、清、刷」,才能杜絕病媒蚊孳生!切勿購買來路不明、宣稱效能誇大的藥品或食品,遵循用藥『五不』原則:1.「不聽」別人推薦。2.「不信」神奇療效。3.「不買」網路、地攤夜市或來源不明的藥。4.「不吃」別人送的。5.「不推薦」藥給別人。
李忠儒 - 教導處 | 2023-09-08 | 點閱數: 45

環境保護署「廢二次鋰電池(充電式鋰電池)」回收貯存應注意事項

說明:
一、依據本府環境保護局 112 年 8 月 24 日環廢字第 1120103260 號函辦理。
二、有鑑於廢二次鋰電池於廢棄時可能仍殘存電力,沒有妥善貯存即有燃燒之虞:依鋰電池特性需注意 3 要 3 避原則,即「要絕緣」、「要分類」、「要放電」、「避高温」、「避擠壓」、「避水氣」,請依下列注意事項辦理並協助宣導:
(一)家戶民眾於排出前貼上絕緣膠帶,應避高温且需單獨貯存,應不可混於垃圾內並儘速排出不暫存。
(二)販賣業者、維修商及社區資收站需增加宣導回收筒設置及勿置於易燃性物質旁。
(三)清潔隊及回收商大量貯存時,應先以 1/1000 鹽水放電 7 天以上,並應與其他種類電池分開貯存,勿置於易燃性物質旁及勿置於遴近回收場門口,並應避免擠壓、碰撞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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