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校依「臺南市獎勵私人興學契約」與臺南市政府約定,每年提供國中部新生入學名額百分之六,優先予低收入戶學生就學。 二、低收入戶學生就讀本校期間,本校僅依公立國中收費標準收費。 三、本校秉持大愛精神興學,低收入戶學生就讀本校期間,除依公立國中收費標準收費外,另視學生家庭經濟需求給予全額補助服裝費、教科書費、午餐費、課業輔導費等。若學生家庭另需扶助者,本校將轉介至慈濟基金會予以協助。 四、本校設有清寒獎助學金,獎勵家境清寒學生潛心向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