訪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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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導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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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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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5
一、依據 2013 臺南市言論自由日活動計畫辦理。
二、率先設立 407 為言論自由日的臺南市政府,於 2012 年 4 月 18 日宣佈 2013 年起,每年 4 月 7 日是臺南市的言論自由日。
1989 年 4 月 7 日,自由時代雜誌創辦人-鄭南榕為爭取「百分之百的言論自由」,不惜以身殉道、烈火焚身。臺南市
政府制定的言論自由日,雖因鄭南榕自焚而設立,但並不只是紀念鄭南榕,更重要的是對於自由價值的捍衛。藉由
自由人權教案推廣座談,促使教育工作者共同思考與維護臺灣當代社會的言論自由,使得臺南市政府設立言論自由
日的理念能夠更為市民和學校師生所瞭解、認同。
三、自由人權教案推廣座談活動說明如下:
(一)時間: 102 年 4 月 24 日 13 時 30 分至 16 時 30 分。
(二)地點:國立臺灣文學館 1 樓演講廳。
(三)流程:詳見附件。
編號:(139194 )報名參加。
五、本座談活動場地因文學館附設之停車位有限,惠請 貴校教師於附近之公用停車場停車。
六、檢附「臺南市言論自由日─自由人權教案推廣座談(教師場)」流程乙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