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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柏霖組長 - 教導處 | 2020-10-15 | 點閱數: 452

一、依據:

    1. 依據高級中等以下學校特殊教育班班級及專責單位設置與人員進用辦法辦

       理。

    2. 依據臺南市 109年度高級中等以下各教育階段學校身心障礙學生申請特教   

       學生助理人員實施計畫。

二、目的:協助本校身心障礙學生在校學習、生活自理及家長聯繫等相關事宜。

三、工作內容:

    依「高級中等以下學校特殊教育班班級及專責單位設置與人員進用辦法」第 6

    條第 1項第 1款 2 目規定「特教學生助理人員之職責如下:在教師督導下,提

    供個別或少數學生在校之生活自理、上下學及其他校園生活等支持性服務」。

四、報名資格:(具第一點資格即可,若兼具第二點資格尤佳)

    1.高中(職)以上學校畢業或具同等學歷之資格者,工作態度積極、有服務熱

      誠及溝通協調能力。

    2.符合身心障礙者服務人員資格訓練及管理辦法所定之人員,有特教、護理服

      務相關資歷優先遴聘。

五、報名辦法:

    1.時間:即日起至 109年 10月 21 日(星期三)中午 12:00 止。

    2.方式:請備妥報名表(由太康國小網站下載)及相關證件影本(含身份證件、

            學經歷證件及良民證)親洽本校或掛號寄達本校。

    3. 地址:臺南市柳營區太康里 4-1號,電話: 06-6220684

    4. 聯絡人:學務組長 李柏霖 老師

六、甄選方式:

    1.採書面資料審核及面試。資格不合格者恕不退件,亦不另行通知。

    2.通過書面資料審核者,本校將於 10月 21日(星期三)下班前以電話通知參

      加面試。面試當天請檢附與書面資料相符的證明文件正本,現場驗畢後歸

      還;若證明文件正本與書面資料不符者,需放棄參加面試,不得有異。

    3.面試: 109年 10月 22 日(星期四)下午 13:30 開始。

    4.面試地點:資料室

七、錄取名額: 甄選特教學生助理人員 1名,本職缺得視情況增列候補人員數名。

八、應徵人員經錄取後,將於 109年 10月 22 日(星期四)下班前以電話通知任

    用,並公告於本校網站。.

 

九、薪津待遇:

    時薪依法定基本工資計費,並依市府核定時數,在學校預算額度內,由學校彈

    性調整上班時間,相關勞健保費依市府核定金額內勻支。

十、注意事項:

    1. 現值防疫時期,本校採實名制,並請配合戴口罩及量測體溫入園。

    2. 錄取人員應於接獲通知期限內至本校報到,未報到者視同棄權。

    3. 如發生偽造報名證件,取消該員錄取資格,並由備取人員依成績高低順序遞

       補。

    4. 特教學生助理人員有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三十一條各款及第三十三條之情事

       者,取消其資格。

    5. 如曾涉及校園性侵或性騷擾或違反兒少法等事件者,將不予錄取或取消錄取 

       資格。

    6. 其他事項,悉依相關法令規定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