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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主任 - 人事室 | 2024-12-06 | 點閱數: 108
一、旨揭美展邀展對象為本府暨所屬各機關、學校所屬員工及其眷屬(限員工之配偶及直系血親)暨退休人員;收件作品分為國畫、書法、油畫、水彩、攝影等五類;請各機關學校鼓勵(退休)同仁依所附簡章,精選創意作品以電子檔案繳件參展,並可錄製語音介紹。 二、作品選送方式: 114 年 1 月 10 日前由人事人員至 ishare 表報系統填寫「114 年臺南市政府線上公教美展送件作品檔案及清冊」報表繳件。上傳作品之電子檔案規格須為畫素達 1,200 萬以上之電子檔案(JPG 檔),檔案大小 3-5MB ,彩色或黑白照片皆可。若繳交之電子檔案效果呈現不佳,得由主辦單位視個案情形予以協助。 三、本次參... 觀看完整文章
人事主任 - 人事室 | 2024-12-05 | 點閱數: 110
一、依據臺南市政府公務人力發展中心 113 年 12 月 4 日南市人發教字第 1132471999 號函辦理。 二、旨揭調查表係調查個人的職能課程訓練需求,調查結果將做為該中心 114 年課程規劃及調訓之重要依據之一。 三、填寫對象: (一)本府及所屬機關、公所全體員工。 (二)本府及所屬學校之編制內職員。 四、填寫方式:請至該中心網頁(http://csditn.tainan.gov.tw/)會員專區/登入會員後/需求調查,並點選「114 年度個人訓練需求調查表」,至少選填一門課程,於填答完畢後請按送出(恕不受理紙本填復)。
人事主任 - 人事室 | 2024-12-04 | 點閱數: 98
依據臺南市政府 113 年 12 月 2 日府人考字第 1132481747 號函辦理,檢附個人獎及團體獎電子海報各 1 份。
人事主任 - 人事室 | 2024-12-04 | 點閱數: 116
依據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113 年 12 月 2 日總處給字第 11300030112 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影本及附件各 1 份。
人事主任 - 人事室 | 2024-12-03 | 點閱數: 111
依據臺南市政府 113 年 11 月 29 日府客文字第 1132467953 號函辦理,詳如函文影本及「客家委員會補助全國公務人員、教育人員及軍警人員參加 114 年度客語能力認證報名費實施計畫 」各 1 份。
人事主任 - 人事室 | 2024-11-27 | 點閱數: 120
依據銓敘部 113 年 11 月 21 日部銓三字第 11357644942 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影本、修正總說明、對照表及修正後全文各 1 份。
人事主任 - 人事室 | 2024-11-27 | 點閱數: 108
一、依據臺南市政府 113 年 11 月 21 日府人考字第 1132269688 號函辦理。 二、旨揭獎勵標準表係為鼓勵本府及所屬機關學校員工充實外語能力之知能及加強第二本國語言(台語或閩南語、客語、原住民族語)之使用能力,爰於 110 年 10 月 14 日以府人考字第 1101100233 號函頒在案。 三、經查「教育部臺灣閩南語語言能力認證作業要點」業經教育部於中華民國 113 年 8 月 26 日以臺教社(四)字第 1132402888A 號令修正發布,名稱並修正為「教育部臺灣台語語言能力認證作業要點」,爰配合修正本獎勵標準表備註第三點(一)認證名稱,由「臺灣閩南語語言能... 觀看完整文章
人事主任 - 人事室 | 2024-11-27 | 點閱數: 121
一、專責處理單位:人事室 二、專線電話: 06-6220684 三、專線傳真: 06-6224246 四、專用電子信箱: tn2023tn@tn.edu.tw 五、申訴處理程序:被霸凌者或其代理人,得於發生職場霸凌事件時起一年內,以書面或言詞提出申訴。但職場霸凌事件為繼續行為所致者,自行為終了之次日起一年內為之。詳細請參閱「臺南市政府及所屬各機關學校員工職場霸凌防治與申訴作業注意事項」
人事主任 - 人事室 | 2024-11-21 | 點閱數: 114
一、依據本市市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教師諮商輔導支持體系設立辦法辦理。 二、旨揭講座相關事項摘要如次: (一)參加對象:本局所屬高中以下學校及幼兒園教師與代理 教師。 (二)上課時間: 113 年 12 月 13 日(星期五)下午 2 時至 4 時。 (三)上課地點:芯寬欣心理治療所(臺南市北區北安路一段 273 號)。 (四)報名人數:以 10 人為限(於學習護照系統通知報名結果 )。 (五)報名期限及方式:自即日起至本(113)年 11 月 29 日(星期 五 ) 止 , 請至臺南市政府教育局學習護照系統 ( https://elearni... 觀看完整文章
人事主任 - 人事室 | 2024-11-20 | 點閱數: 111
依據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113 年 11 月 11 日總處綜字第 1131001907 號函辦理,併附原函影本及附件各 1 份。